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一家經營歷史超過20年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憑借穩健經營的理念、因時而變的經營策略,公司始終未出現大的風險。歷經信托行業6次清理整頓,成為信托公司中得以保存的10%不到的少數機構。過去十年公司保持了持續盈利,資產質量優良、業務領域不斷擴大,逐步發展為全國性的綜合金融服務機構。
我們致力于廣泛、多市場的資產管理業務。我們將受托資產合理配置于貨幣市場、銀行間市場、資本市場、衍生品市場以及直接投資(PE)市場,并積極參與并購融資、房地產、資源、能源、藝術收藏品等另類投資的機會,產品線完整、豐富;我們同時關注國內及國際市場,以客戶的利益最大化為業務目標。
我們認為,為客戶提供安全高效的資產管理服務,為股東提供合理穩定的收益,為員工提供有尊嚴的工作環境(不僅僅是收入)和有預期的成長空間,是企業的使命和促進社會進步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保障通達自由心境”是我們不懈努力所追求的最終目標。
公司總部設于北京,并在上海、成都、拉薩、深圳等地設有辦事機構。公司與國內主要的金融機構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以務實、共信、多贏的合作理念推進同業合作。
聯系電話:010-85353500
聯系地址:西藏拉薩市經濟開發區博達路1號陽光新城別墅區A7棟


根據《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試行)》(中國銀保監令2018年第4號)第2、3條規定,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是指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主要從事銀行債權轉股權及配套支持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自2021年1月7日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便函[2021]26號)以來,各金融機構不斷在銀登中心掛網個人不良資產進行公開競價。2022年12月29日,銀保監會辦公廳再次發布關于開展第二批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便函[2022]1191號),進一步擴充試點機構,在原有國有行及股份行基礎之上,將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以及信托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納入試點機構范圍。



信托公司與AMC合作化解信托不良資產的模式與信托轉型投資不良資產的探索
金融機構的本質就是經營風險,為風險定價;金融機構主要面對的三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






國務院國常會指出,要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通過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等方式,盤活基礎設施等存量資產,以拓寬社會投資渠道和擴大有效投資、降低政府債務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