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2001年進入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為公司商務、金融證券部執業律師。學習法律多年,理論功底深厚,法律知識扎實。在法律服務過程中,運用自身的專業理論知識,全面分析,準確判斷,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邱澤龍律師為房地產公司、銀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大中型國有、民營企事業單位提供法律顧問及專項服務,曾參與大型企業并購重組、投融資項目。信奉“高效優質服務”的職業原則,“嚴謹求實”是其治事風格。他把律師事業作為展示其個人價值的舞臺,愿以自己深厚的理論知識,為客戶提供最優的法律服務。曾先后接受《成都房產報道》、《天府早報》、《成都日報》、成都電視臺等媒體的采訪。
教育背景:
1996-2000 西南財經大學 法學學士
2000-2003 西南財經大學 法學碩士
工作經歷:
2002年至今,先后擔任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二級合伙人、高級合伙人。
社會職務與會員資格:
專業委員會指導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公司法委員會的委員
代表業績:
為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某公司、北京某創新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武侯某公司、成都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某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為深圳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廈門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擬進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為成都某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資事項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為某公司擬與某銀行合作開展的資產證券化項目,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及項目專項法律意見書
為成都市某發展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所涉發債主體及信用評級法律評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為某公司、某集團分公司進行增資事宜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作為主辦律師及項目負責人,經辦了眾多重大企業并購項目的法律盡職調查;
自2005年擔任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為該公司每年數十億元信托計劃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同時,協助設計、審查如上海城開基金、水電產業基金、復地城市基金、黔東南旅游文化基金、海島建設基金、民生喜神旅游基金等多個基金產品;
作為主辦律師,為某中央企業、某集團公司收購某信托公司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務,涉及金額近13億元人民幣;
作為主辦律師,為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轉讓所持有的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權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務,涉及金額近2億元人民幣;
作為主辦律師,為某集團公司收購某股份公司資產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務,涉及金額近7000萬元人民幣;
作為主辦律師,為某公司受讓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的某有限責任公司股權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務,涉及金額近1.5億元人民幣;
全程代表四川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參與某公司租賃物確認所有權糾紛事宜;
成功協助四川省某公司并購某然氣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作為主辦律師,為香港某公司受讓某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股權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務,涉及金額近8000萬港元;
作為主辦律師,為某省電力公司重組改制四川省縣級地方電力公司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涉及縣級電力公司近二十家。
主要著述:
有多篇論文發表,并全部公開發表在法律核心期刊上(包含但不限于):
《論公司少數股東訴訟提起權》
《論公司收購中目標公司控股股東信義義務》
《淺析公司收購中目標公司控股股東信義義務違反的法律救濟》
《再論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
《相對破產模式下抵押權優先行使問題研究》
《破產企業價值回歸的探討》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




11月7日,債券受托管理人公告稱,截至2025年10月28日,陜西省西咸新區秦漢新城開發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秦漢集團”)未結清信貸中逾期金額合計18.37億元。

11月7日,梅花生物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孟慶山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其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



11月9日下午,國內醫療信息化龍頭、市值180.5億元的衛寧健康發布公告稱,周煒辭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職務,將繼續擔任公司顧問。

美國銀行首席策略師 Michael Hartnett 最近發布報告,建議投資者做空與AI相關的“超大規模科技公司債券”。


損害債務人利益賠償糾紛是指債務人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或有破產法規定的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造成債務人財產利益減損,在破產程序中被要求承擔相應責任而引發的糾紛。




破產撤銷權,是指管理人對債務人在破產程序開始前的法定期間內所為的侵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有否認其效力并申請法院撤銷該行為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