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燦通律師畢業于中南政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其后再獲中南財經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雙學士);中級經濟師資格。馮律師曾任農行廣州分行會計員、信貸員;1998年被委任該分行法律顧問室負責人;2000年3月,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廣州辦事處法律顧問室主任;2001年5月辭職任專職律師至今。馮律師善于為當事人解除疑難問題、化解糾紛,盡心盡力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業務專長:金融類(包括不良資產追收及處置)、合同類、房地產類、公司類(包括資產及債權債務重組)業務。

廣東法丞律師事務所



11月7日,債券受托管理人公告稱,截至2025年10月28日,陜西省西咸新區秦漢新城開發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秦漢集團”)未結清信貸中逾期金額合計18.37億元。

11月7日,梅花生物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孟慶山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其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



11月9日下午,國內醫療信息化龍頭、市值180.5億元的衛寧健康發布公告稱,周煒辭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職務,將繼續擔任公司顧問。

美國銀行首席策略師 Michael Hartnett 最近發布報告,建議投資者做空與AI相關的“超大規模科技公司債券”。


損害債務人利益賠償糾紛是指債務人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或有破產法規定的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造成債務人財產利益減損,在破產程序中被要求承擔相應責任而引發的糾紛。




破產撤銷權,是指管理人對債務人在破產程序開始前的法定期間內所為的侵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有否認其效力并申請法院撤銷該行為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