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購買無預售許可的違章建筑,也可取得對抗執行的權益!
房產開發企業在向買受人出售案涉房屋時并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雖然后來房產開發企業也依約定向買受人交付了房屋,但因案涉房屋系超建房屋(即違章建筑),一直未能辦理過戶登記。此后,因房產開發企業另案負債導致案涉房屋被執行的,應當認定買受人對未辦理過戶登記沒有過錯,并享有足以阻卻執行的實體權利。
金融審判研究院
2019/09/29
金融審判研究院
201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