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爱天堂 I 天天操天天操 I 欧美A∨ I 91丨露脸丨熟女抽搐 I 黑人荫道BBwBBB大荫道 I 精品人妻无码 I 激情伊人网 I 99伊人网 I 精品网站999www I 午夜小电影 I 视频在线 I 青青草视频在线观看 I 重囗另类bbwseⅹhd I 情不自禁电影 I 特种兵之深入敌后 I 色悠悠网 I 青春草在线视频免费观看 I 欧美网 I 无码一区二区 I 国产精品无码天天爽视频

360度解碼破產程序之重整計劃(二十四)

蔣陽兵 蔣陽兵
2025-10-17 22:00 84 0 0
重整計劃實際上是由債務人或管理人制定的,為了恢復債務人的生產經營能力,以清理債權債務關系為內容的多方協議。

來源:資產界

作者:資產界專欄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蔣陽兵

一、重整計劃的提出

《企業破產法》第七十九條第一、二款規定:“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同時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個月。”因為債務人進入重整程序系為了復興企業,使企業有再生產經營的能力,從而更大限度地實現各債權人的債權。因此,通過重整程序復興債務人企業,也能繼續和交易相對方保持商業關系,促進雙方利益最大化。因此,重整計劃實際上是由債務人或管理人制定的,為了恢復債務人的生產經營能力,以清理債權債務關系為內容的多方協議。

《企業破產法》第八十條規定:“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由債務人制作重整計劃草案。管理人負責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計劃草案。”因此,重整計劃的提出主體有二:一是債務人,二是管理人。負責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主體則負責制作重整計劃草案。

由債務人負責制作重整計劃草案,促進債務人積極參與企業復興,能夠有效利用債務人對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方針的熟悉度和敏感度來采取最有效、最大利益化的方式來促成重整的成功。因為在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裁定由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則說明系非因債務人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的債務人破產,令債務人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來制定重整計劃草案,其更能勝任此職責,也能拿出更專業的更適合債務人本身的重整計劃。另一方面,人民法院裁定由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后,他人更難了解清楚債務人的經營情況和債權債務情況,且最后計劃的執行者亦是債務人自身,由債務人提出重整計劃有利于重整程序的推進和重整計劃的后續執行。

《企業破產法》所規定的管理人是由有關部門、機構的人員組成的清算組或者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擔任或者由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并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因此,管理人負責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后可了解債務人的業務,由管理人負責制作重整計劃草案,管理人在自身專業知識范圍內,結合債務人的具體情況,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平衡各方利益,確定為促進企業重整成功將需要采取什么措施,爭取重整計劃草案獲得人民法院的批準。

實踐操作中,可由管理人、債務人、重整投資人等各方充分的溝通協商,制訂符合實際的可行的且最大程度爭取各方認可的重整計劃草案出來。

二、重整計劃的內容

《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一條規定:“重整計劃草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債務人的經營方案;(二)債權分類;(三)債權調整方案;(四)債權受償方案;(五)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六)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七)有利于債務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債務人的經營方案就是為了維持債務人企業的經營,使其擺脫破產危機重獲新生的方法,方案中可以包括各種合法手段,如將企業能盤活的部分資產剝離開來轉投資設立新企業、債權轉化為股權、先委托經營后轉讓、將企業整體或者部分租賃出去、承債收購、資產溢價出售等。

債權分類有利于后續的債權受償分配工作的開展,因為債權根據其產生原因有對應的償還方式和順序,主要為《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規定的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除上述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債務人所欠稅款;普通債權以及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設立的小額無擔保債權類別。對債權進行分類后有利于重整人依據分類制定對應的債權調整方案和分配方案。

債權調整方案包括對債權的減免、延期、債權性質的轉換等,主要是因為重整計劃本就是需要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的多方協議,且債務人系因存在無法清償債務的情形才會進入重整程序,如此當然無法在完全向所有債權人進行清償的情況下恢復生產經營能力,這就需要債權人在一定范圍內作出讓步,以助于債務人重整成功。

債權受償方案是重整計劃的重要內容,事關債權人利益,也將影響著重整計劃能否被表決通過。一般情況下,債權受償方案包括指債權受償條件、第三人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提供擔保、債權受償方式、債權受償期限等。

《企業破產法》未對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進行強制性規定,因為重整計劃作為各方協商達成的多方協議,只要是基于公平誠信原則未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而達成即可。由于重整計劃被表決通過后,人民法院會裁定批準、終止重整程序,因此對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的確定對于監督債務人執行重整計劃、保護債權人利益十分重要,避免久拖未成影響債權人利益。

重整計劃被表決通過后,人民法院會裁定批準、終止重整程序,則須由管理人來監督計劃的執行,以確保能夠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但為了避免監督成本過于龐大而加重重整成本,故需要制定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

有利于債務人重整的其他方案也可在重整計劃中被制定,因為法律不能把所有方案均詳細列出,將其作為一個兜底條款,也可以讓法官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行使自由裁量權,以最有利于債務人重整成功的方案被通過。

三、重整計劃的表決與批準

《企業破產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重整計劃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召開債權人會議,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出席會議的同一表決組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為該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向債權人會議就重整計劃草案作出說明,并回答詢問。”第八十五條規定:“債務人的出資人代表可以列席討論重整計劃草案的債權人會議。重整計劃草案涉及出資人權益調整事項的,應當設出資人組,對該事項進行表決。”第八十六條規定:“各表決組均通過重整計劃草案時,重整計劃即為通過。自重整計劃通過之日起十日內,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批準重整計劃的申請。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裁定批準,終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由上述規定可知,重整計劃草案制定出來后提交給法院,由法院召開債權人會議,來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其中,對于表決通過的規則,是需要達到“出席會議的同一表決組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平衡大小債權人的利益,促進重整計劃草案的通過。不要求所有債權人均需出席會議,遵從一些權利放棄者的意愿。各表決組均通過重整計劃草案時,重整計劃即為通過,而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審查批準、終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考慮到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通過未必順利,可能會遭到大多數否定,因此需要給予債務人或管理人與未表決通過的表決組在不損害其他表決組利益的情況下進行再次協商調整方案的機會。因此,《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部分表決組未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的,債務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組協商。該表決組可以在協商后再表決一次。雙方協商的結果不得損害其他表決組的利益。未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組拒絕再次表決或者再次表決仍未通過重整計劃草案,但重整計劃草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債務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批準重整計劃草案:(一)按照重整計劃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所列債權就該特定財產將獲得全額清償,其因延期清償所受的損失將得到公平補償,并且其擔保權未受到實質性損害,或者該表決組已經通過重整計劃草案;(二)按照重整計劃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債權將獲得全額清償,或者相應表決組已經通過重整計劃草案;(三)按照重整計劃草案,普通債權所獲得的清償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計劃草案被提請批準時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所能獲得的清償比例,或者該表決組已經通過重整計劃草案;(四)重整計劃草案對出資人權益的調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資人組已經通過重整計劃草案;(五)重整計劃草案公平對待同一表決組的成員,并且所規定的債權清償順序不違反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六)債務人的經營方案具有可行性。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重整計劃草案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裁定批準,終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系對重整計劃草案的強制批準,能夠避免在債務人有重整成功希望且提出較好的清償條件時債權人因為其他原因不接受重整計劃草案的通過的情形出現(破產重整受償比例高于破產清算受償比例為基本的前提)。

四、重整計劃的執行

(一)重整計劃的執行人和期限

《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九條規定,“重整計劃由債務人負責執行。人民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后,已接管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營業事務。”由債務人負責執行重整計劃,能夠利用債務人對企業自身的運作和業務的掌握,發揮其執行積極性,比其他人來擔任執行人更有利于重整計劃的執行。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九十條和第九十一條的規定,管理人為重整計劃執行監督人,監督破產重整計劃的執行。在監督期內,債務人應當向管理人報告破產重整計劃執行情況和債務人財務狀況。監督期屆滿時,管理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監督報告。自監督報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監督職責終止。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監督報告,破產重整計劃的利害關系人有權查閱。經管理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長破產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

對于破產重整計劃的執行,世界各國立法多有不同,有些國家立法由管理人執行,有些國家立法由重整人執行,還有些國家立法由債務人執行,不同規定都有一定的合理之處。我國立法規定就是由債務人執行破產重整計劃,其優勢在于債務人更加了解其公司的經營情況,在執行破產重整計劃過程中與其公司的工作人員的磨合度更高,能夠更加有效地執行破產重整計劃。且債務人本身的專業能力和對公司生產經營的了解更有利于其開展工作,同時也有利于人民法院考察債務人在生產經營能否發揮其作用,為其重整成功后的繼續發展做鋪墊和考量。

而對其破產重整計劃的執行和監督期限,一般在提交破產重整計劃草案的時候就先予確定了,大多數破產重整計劃執行期限和監督期限保持一致,經表決通過和人民法院批準即可,我國并未立法加以限定。但經管理人申請,人民法院對于監督期限可以裁定延長。

(二)重整計劃的變更

在破產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間,依然會產生很多變數,不應隨意地認定重整計劃無法執行從而終止執行并宣告債務人破產,應當結合現實情況靈活變通,通過債務人和債權人會議協商,如果能夠達成一致變更重整計劃,并由人民法院批準,實在無法達成一致時再宣告債務人破產,更有利于適應千變萬化的市場發展。因此,《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19條規定:“重整計劃執行中的變更條件和程序。債務人應嚴格執行重整計劃,但因出現國家政策調整、法律修改變化等特殊情況,導致原重整計劃無法執行的,債務人或管理人可以申請變更重整計劃一次。債權人會議決議同意變更重整計劃的,應自決議通過之日起十日內提請人民法院批準。債權人會議決議不同意或者人民法院不批準變更申請的,人民法院經管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應當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并宣告債務人破產。”

而且根據《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20條規定:“重整計劃變更后的重新表決與裁定批準。人民法院裁定同意變更重整計劃的,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在六個月內提出新的重整計劃。變更后的重整計劃應提交給因重整計劃變更而遭受不利影響的債權人組和出資人組進行表決。表決、申請人民法院批準以及人民法院裁定是否批準的程序與原重整計劃的相同。”破產重整計劃進行變更同樣要經過與破產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和批準才能被執行,并非能夠隨意變更,因此其變更后的計劃內容仍然具有正當性和有效性。

(三)重整計劃的終止

《企業破產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人民法院經管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應當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并宣告債務人破產”。在重整計劃草案通過后,重整計劃應被執行。但如果債務人因種種原因不能執行重整計劃,即沒有挽救企業的可能、無法依重整計劃來清償債務,重整計劃的存在便沒有了意義。另一方面,債務人也可能故意不執行重整計劃,此舉亦會危害債權人利益。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破產重整計劃,又無法像上述所說變更重整計劃時,人民法院應管理人或利害關系的請求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宣告債務人破產。

《企業破產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執行的,債權人在重整計劃中作出的債權調整的承諾失去效力。債權人因執行重整計劃所受的清償仍然有效,債權未受清償的部分作為破產債權。”債權人原本在重整計劃中作出的債權調整也隨之失去效力,但所受清償仍然有效,其余未受清償部分作為破產債權在破產清算程序中繼續受償。因為之前在重整計劃中所約定的債權本身就是基于對債務人能夠重整成功債權人能夠在未來獲得更大利益而作的退讓,既然重整計劃已然無法執行,或者說債務人沒有誠意去執行,該退讓則沒有了存在的基礎,債權人應當依照破產清算的程序來依法公平受償。

《企業破產法》第九十三條三至四款規定:“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執行的,債權人在重整計劃中作出的債權調整的承諾失去效力。債權人因執行重整計劃所受的清償仍然有效,債權未受清償的部分作為破產債權。前款規定的債權人,只有在其他同順位債權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償達到同一比例時,才能繼續接受分配。有本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為重整計劃的執行提供的擔保繼續有效。”重整計劃系經人民法院裁定批準執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債務人依據其所清償的債務依然有效,債權人所受的清償不必返還,債權未受清償的部分作為破產債權,而且需要在其他同順位債權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償達到同一比例時,才能繼續接受分配,這也是為了貫徹公平受償原則。而為重整計劃的執行提供擔保本身目的也是為了防止債務人不執行重整計劃導致債權人利益受損,而最終債務人不能執行或不執行重整計劃時,重整計劃執行的終止不應影響該擔保,連帶債務人或保證人的擔保責任不能免除。

【熱點問題探究】

在破產重整中,管理人決定債務人繼續經營的情形下,如何處理債務人的涉稅事務和納稅信用修復?

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于推動和保障管理人在破產程序中依法履職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發改財金規〔2021〕274號)(以下簡稱《意見》)中,其第五部分規定了破產企業涉稅事務的處理問題。

《意見》第十一條中明確規定:“破產程序中的企業應當接受稅務機關的稅務管理,管理人負責管理企業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由管理人代表破產企業履行法律規定的相關納稅義務。破產企業因履行合同、處置財產或繼續營業等原因在破產程序中確需使用發票的,管理人可以以納稅人名義到稅務部門申領、開具發票。稅務部門在督促納稅人就新產生的納稅義務足額納稅的同時,按照有關規定滿足其合理發票領用需要,不得以破產企業存在欠稅情形為由拒絕。”此規定尤其有利于處于破產重整的債務人繼續經營以挽救企業、清償債務,也方便管理人進行監管,同時也符合我國稅務管理的要求。

為了幫助債務人在破產重整或者和解成功后能夠早日步入正軌,幫助企業在市場經濟中保有競爭力,對債務人的納稅信用修復非常有必要。因此《意見》第十四條規定:“重整或和解程序中,稅務機關依法受償后,管理人或破產企業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納稅信用修復申請,稅務機關根據人民法院出具的批準重整計劃或認可和解協議的裁定書評價其納稅信用級別。已被公布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的上述破產企業,經稅務機關確認后,停止公布并從公告欄中撤出,并將相關情況及時通知實施聯合懲戒和管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法定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解除懲戒,保障企業正常經營和后續發展。”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題圖來自 Pexels,基于 CC0 協議

本文由“蔣陽兵”投稿資產界,并經資產界編輯發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謝謝!

蔣陽兵

資產界專欄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31篇

文章

7.1萬

總閱讀量

特殊資產行業交流群
推薦專欄
更多>>
  • 政信三公子
    政信三公子

    鐺煮山川,粟藏世界,有明月清風知此音。呵呵笑,笑釀成白酒,散盡黃金。

  • 中證鵬元評級
    中證鵬元評級

    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國最早成立的評級機構之一,先后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國家發改委及香港證監會認可,在境內外從事信用評級業務,并具備保險業市場評級業務資格。2019年7月,公司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A類信用評級業務資質,實現境內市場全牌照經營。 目前,中證鵬元的業務范圍涉及企業主體信用評級、公司債券評級、企業債券評級、金融機構債券評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評級、結構化產品評級、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評級、境外主體債券評級及公司治理評級等。 迄今為止,中證鵬元累計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體信用評級,為全國逾4,000家企業開展債券信用評級和公司治理評級。經中證鵬元評級的債券和結構化產品融資總額近2萬億元。 中證鵬元具備嚴謹、科學的組織結構和內部控制及業務制度,有效實現了評級業務“全流程”合規管理。 中證鵬元擁有成熟、穩定、充足的專業人才隊伍,技術人員占比超過50%,且95%以上具備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 2016年12月,中證鵬元引入大股東中證信用增進股份有限公司,實現戰略升級。展望未來,中證鵬元將堅持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的發展道路,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原則,強化投資者服務,規范管控流程,完善評級方法和技術,提升評級質量,更好地服務我國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的健康發展。微信公眾號:cspengyuan。

  • 小債看市
    小債看市

    最及時的信用債違約訊息,最犀利的債務危機剖析

  • 雷達Finance
  • 債市邦
    債市邦

    一位債市從業人員的市場觀察,僅為個人總結,不代表所在機構任何意見。微信號: bond_bang

  • 觀點
    觀點

    觀點(www.guandian.cn)向來以提供迅速、準確的房地產資訊與深度內容給房地產行業、金融資本以及專業市場而享譽業內。公眾號ID:guandianweixin

微信掃描二維碼關注
資產界公眾號

資產界公眾號
每天4篇行業干貨
100萬企業主關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產品經理會及時與您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