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國最早成立的評級機構之一,先后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國家發改委及香港證監會認可,在境內外從事信用評級業務,并具備保險業市場評級業務資格。2019年7月,公司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A類信用評級業務資質,實現境內市場全牌照經營。 目前,中證鵬元的業務范圍涉及企業主體信用評級、公司債券評級、企業債券評級、金融機構債券評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評級、結構化產品評級、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評級、境外主體債券評級及公司治理評級等。 迄今為止,中證鵬元累計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體信用評級,為全國逾4,000家企業開展債券信用評級和公司治理評級。經中證鵬元評級的債券和結構化產品融資總額近2萬億元。 中證鵬元具備嚴謹、科學的組織結構和內部控制及業務制度,有效實現了評級業務“全流程”合規管理。 中證鵬元擁有成熟、穩定、充足的專業人才隊伍,技術人員占比超過50%,且95%以上具備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 2016年12月,中證鵬元引入大股東中證信用增進股份有限公司,實現戰略升級。展望未來,中證鵬元將堅持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的發展道路,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原則,強化投資者服務,規范管控流程,完善評級方法和技術,提升評級質量,更好地服務我國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的健康發展。微信公眾號:cspengyuan。
作者:政信三公子
來源:政信三公子(ID:whatever201812)
大家好,我是三公子。
平時主要更新在知識星球和會員群,公眾號里簡單聊兩件事,以避免市場誤讀,幫助市場正本清源。
(一)
上市公司公告,子公司或指定第三方去買城投公司的債券。
城投公司收到錢后,定向支付給上市公司子公司作為拖欠的工程款。

很簡單的事情,但這里面隱含的信息卻不簡單:
其一,PPP項目,社會資本做項目股東,為什么還款的時候,是城投公司還款?而非運營收入或財政補足?
如果城投公司還款,說明這是個套著PPP馬甲的BT或FEPC項目。
開始做PPP的時候,就非常不規范。也正因為不規范,所以沒有從金融機構融取到資金,全部是社會資本墊資完成(猜的)。
其二,由社會資本或指定的第三方來認購債券作為還款來源。
如果是社會資本拿自有資金去認購,那么上市公司就應該公告。如果沒有公告,說明非自有資金。
實際上的還款來源,就是“第三方”了。這個“第三方”,也就是買債的金融機構。
那么問題來了:
(1)買債的金融機構,是否知道,自己買的債券,資金用途是用來償還工程款?實際用途和發行用途,是否一致?
(2)買債的金融機構,憑啥要只收票面利息?
因為二級收益15%以上,一級如果票面7%以下,中間的利差,是否是社會資本來自愿貼息補足?
只要做好信息披露,用途一致,施工企業自愿貼息,那么,這是個很好的債務置換的思路:
雖然社會資本損失了部分施工利潤,但是實現了回款。
買債的金融機構,拿到了比較高的綜合收益。
城投公司,通過非標轉標,優化了債務結構,沒有增加額外成本,甚至可能降低了承債利息(債券票息普遍小于動輒8%-9%以上的施工資金占用費)。
一舉多得,都得到了解脫。
(二)
財政部的“堅持中央不救助”原則,把很多金融機構都嚇壞了。
其實只是老生常談,沒有新”內容。財政部一直以來的口徑,就是“中央不兜底”。

但是,“不救助”,不代表“不協調”,也不代表“不監管”。
既然中央不兜底,那么中央就要做好在“市場化、法制化的違約債務處置”中,如何發揮協調作用,如果監管地方國資不得逃廢債,如何盡最大的努力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隨著后續的“協調”機制和“監管”要求陸續出臺的完善,我覺得,債務違約處置反而可以行穩致遠。
值得一提的是:
現在城投還沒有出現債券違約。
由于城投沒有終極兌付風險,只有展期的流動性風險。那么,借鑒國企違約處置的情況看:
各地ZF(可能協調或建議屬地企業和金融機構通過市場化的方式)出錢,去收購屬地打折的城投債。
其一,給那些具有流動性管理壓力的持有人一個折價退出的渠道。
其二,凸顯地方托底的決心,改善市場信用。
回到地方ZF身上,早這么做,比晚做好。早做,市場關注度高,對提振信心才具有顯著作用。
晚做,大家都這么做,雖然整體市場向好,但對個體則沒有太大加成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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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上市公司買城投債券來還PPP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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